年产5000件广告标识标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产5000件广告标识标牌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2-08-30至2022-09-0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85297380
        通讯地址:南昌县莲塘镇莲富路269号
        邮编:3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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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产5000件广告标识标牌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1442号
建设单位: 江西三众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1442号,中心坐标:E115°55′3.935″,N28°28′42.40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500m2。项目主要工艺为外购不锈钢板及方管、镀锌板及方管等经折弯、焊接、打磨、刮灰、喷漆、雕刻、丝印、组装、包装等工序,年产5000平方米广告标识标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打磨、喷漆、丝印等过程中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外排工艺粉尘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中VOCs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 1101.1-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应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帘废液。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水帘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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